2016年5月17日,國務院發布《關于海口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復》,原則同意修訂后的《海口市城市總體規劃(2011-2020年)》。《批復》中指出,在《總體規劃》確定的2304.8平方公里的城市規劃區范圍內,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,以主城區為核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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